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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地震規模稱為芮氏規模那..『海嘯』的規模表示法?


問題


目前世界所通用的地震規模為芮氏規模(ML),乃美國地震學家芮氏於一九三五年所創。其定義為:一標準扭力式伍德一安德森地震儀(Wood-Andersontorsionseismometer)(自由週期0.8秒,倍率二千八百倍,阻尼常數0.8)在距震央一百公里處所記錄的最大振幅以微米(Micron,1μ=10-3mm)計的對數值。那海嘯規模的表示法又是什麼呢?(有人苦以告速偶嗎)?


最佳解答


海嘯如果斷層錯動海床,則會擾動海面而形成長周期水波,並向四周傳布。地震引起的長周期水波,其波高通常在數十公分至數公尺之間,當長波傳抵海岸時,會因地形效應而使海水向陸地方向湧高達數公尺至數十公尺,此即為海嘯。海嘯的破壞力與湧高海嘯的大小多以海嘯規模表示。最常用的表示方法是今村表五(run-up)的高度有關,湧高愈高,破壞力愈大。(1942)所創而飯田(1958)增設-1之海嘯規模分級表(表五)。 今村與飯田海嘯規模之分級表(取自徐明同,1981)規模說 明4湧高超過30公尺,被害區域達到沿岸500公里以上者。3湧高超過10-20公尺,被害區域達到沿岸400公里以上者。2湧高4-6公尺,可使部分房屋流失,人畜溺死者。1湧高2公尺左右,損壞海濱的房屋,帶走船舶。0湧高1公尺左右,可能造成小災害者。-1湧高50公分以下,通常無災害者。依現有歷史紀錄來看,台灣發生最大海嘯是湧高的程度主要與地震規模及地形效應兩項因素有關。重要工程計畫常進行電腦數值模擬來求得湧高。圖十五是日本地區以往海嘯規模與地震規模的關係,一個規模1867年12月18日在基隆外海地震所引起之海嘯,其地震規模約為7.0,當時並無波浪紀錄,但依據Davidson (1903)之災害描述,湧高約為3.4公尺至7.5公尺。此地震發生時,基隆市街及附近地區發生大海嘯,海水夾帶著巨大的波浪,以驚人的速度衝上市街,淹沒街道,破壞房屋,有一座山分裂為兩半,山側噴出硫磺質溫泉,人命損失沒有詳細統計,推估死者可能達到數百人。此外,在1951年10月20日,1960年5月24日,1963年10月13日及1964年3月28日,花蓮驗潮站皆有海嘯之記錄,然而其規模均甚小(0.3公尺以下)。 1960年5月24日的海嘯為智利大地震所引起。同一海嘯在日本東北部太平洋沿岸造成湧高達6公尺的海嘯,造成一千多人死傷或失蹤,以及港灣設施及船舶等受損毀。7.5的大地震其海嘯規模約為1,規模8.0的大地震其海嘯規模約界於2至3之間,其變化因地形而異。在地形效應方面,通常在平直的海岸且海床向外海方向迅速變深的地區,湧高較小﹔反之,在海灣處及海床縱斷面向外海呈楔形展開者,湧高會加大。


其他答案


海嘯是一種頻率介於潮波和湧浪之間的重力長波﹐其波長約為幾十至幾百公里﹐週期為2~200分﹐最常見的是2~40分。傳播速度由確定(c為傳播速度﹐g為重力加速度﹐為海區深度)。若取大洋平均深度為4公里﹐週期為40分鐘﹐則相應的海嘯波的傳播速度為713公里/小時﹐波長為475公里。許多學者認為﹐大洋中海嘯震源的水面最初昇高的幅度大致在1~2米之間。雖然海嘯在沿岸會造成巨大的破壞﹐但在深海傳播時﹐由於波高和波長之比(波陡)甚小﹐週期較長﹐難以察覺到反常的現象。海嘯的性質﹐主要取決於其源地的特性和幾何特徵﹑海底變形的大小﹑地震的持續時間和強度等因素。參考資料: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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